
云南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织密织细“三张网”,全面筑牢母婴安全保障“防护墙”。2023年,全市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控制工作实现了“死亡人数”和“死亡率”两个“降低”。其中,孕产妇死亡率降至6.10/10万,连续5年稳定控制在10/10万以下;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0.96‰、1.57
1.强化属地管理,压实保障责任。印发《昆明市母婴安全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昆明市当好排头兵“幸福春城”赛道进行季度考核,压实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巩固建设市、县、乡、村四级母婴安全管理网络,落实母婴安全“十二项制度”,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危重症救治、妇幼专干和产儿科技能培训,推动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落实到位。
2.强化“五色管理”,抓实孕期安全。规范实施孕产妇妊娠“绿色、黄色、橙色、红色、紫色”五色分级标识管理,将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全部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实行“日报告”“周统计”“月调度”“季分析”,实现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3.强化技术监管,抓实质量控制。加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严格执行机构、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2023年起每年组织开展3项执法检查,净化执业环境,保障母婴健康权益。修订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产科质量检查制度,强化妇幼卫生项目质量控制。
1.加速建成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网络(以下简称“两个中心”)。截至2023年底,昆明市辖区内建成省、市级“两个中心”11个,14个县级人民医院100%建成县级“两个中心”。开展“两个中心”救治能力评估,督促各级救治中心在学科、人才、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强投入,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市一县救治中心分片负责、上下联动的对口帮扶机制,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绿色通道畅通高效。
2.加快妇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妇幼健康业务工作需求,升级完善昆明市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育龄妇女孕期、分娩、产后全过程保健服务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提高区域数据共享水平。
3.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以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为抓手,组织市级专家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数据质量控制、公共卫生工作督导、等级评审指导帮带,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落实临床与保健融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能力。截至2023年底,14个县级妇幼保健院规范九游娱乐 九游娱乐官方化建设达标率达92.85%,石林县、寻甸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1.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开展三级预防。建立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减少先天缺陷和残疾发生。加强婚前保健,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连续5年保持95%以上,叶酸增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逐年提升。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及诊断,2023年产前筛查率达98.19%,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100%接受产前诊断服务。积极拓展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服务,2023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达99.70%,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86.30%,2024年1季度提升到97.81%。加强出生缺陷筛查一诊断—治疗—随访一体化服务,为患儿提供系统、连续的全周期服务,确保早筛早诊早治。
2.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提升保健质量。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昆明市常住人口孕产妇和0~6岁儿童提供同质化的保健服务。梳理并固化孕情排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孕期保健、安全分娩、产后访视等全流程健康管理流程,确保做到高危孕产妇专人专案、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2023年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94.39%,规范产检率达93.7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78%,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达95%。
3.完善危重症急诊急救流程,提升救治能力。依托信息管理系统,督促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完善院内外危重症急诊急救流程,定期开展危重症病例评审和应急演练。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建立孕产妇急救用血调配及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2023年,市级各救治中心累计抢救危重症孕产妇1284人次,其中接受基层转诊693人次。市儿童医院累计抢救危重新生儿1685人次,其中接受基层转诊331人次。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累计保障抢救用血达420.5万毫升,危重症综合救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