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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川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的通知-九游娱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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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川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4-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髙危孕产妇管理,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川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专科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

  为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在早孕建册和首次产检服务中,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常规辅助检查(包括三病监测),严格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

  (1)早孕建册:为县域内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同时进行首次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如首次建册在乡镇卫生院,应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2.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我县的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在县医院进行。(二)登记与标识

  实行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对评定为高危孕产妇对象,首诊机构要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进行登记并专案管理。

  为增强警示作用,须在高危孕产妇管理对象《母子健康手册》右上角标识,代表妊娠风险分级的“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级医疗机构对超出本级医疗机构管理范畴的高危孕产妇,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将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至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高危孕产妇随访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协同开展。县医院负责将本院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到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所有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和随访。

  县医院应及时录入高危孕产妇分娩信息,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根据信息系统中分娩信息,落实产后访视工作,并根据高危情况适当增加访视频次。

  1.建册管理。全面掌握辖区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孕育情况,加强对辖区已婚待孕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服务宣传与告知,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责任到人。督促已孕妇女在早孕期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并在孕13周前到建档的助产机构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监测。发册机构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时做好本地未建《母子健康手册》的孕产妇补建工作。

  2.高危初筛。在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的同时,进行首次妊娠风险筛查。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严格按照高危妊娠风险筛查标准进行首次高危初筛,及早发现高危孕妇,杜绝漏评、漏管。

  3.高危管理。对辖区所有高危孕产妇,给予专案登记,专人负责,重点管理,全程追踪、随访辖区每个高危孕产妇孕产期保健管理情况,协调、督导高危孕产妇定期接受保健管理,直至妊娠终止后42天结案。

  1.建立信息档案:对所有就诊的育龄期妇女,要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询问孕产史、健康状况等,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2.对已知怀孕妇女(包括外来流动孕产妇)开展必要的健康宣教,告知其到武川县医院接受早期产检,严禁超范围的医疗诊疗行为。发现疑似怀孕或者已怀孕的妇女,要及时上报到武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电线。

  1.早发现。对所有就诊的育龄期妇女要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询问孕产史、健康状况等,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2.持册产检。严格进行早孕监测,在孕13周前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监测。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核查制度,对未建册者,及时告知建册。

  3.信息录入。及时将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和高危妊娠评估情况录入妇幼信息系统,并记录到《母子健康手册》中。

  4.专案管理。规范开展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与专案管理,确保处理及时、管理规范。

  5.高危识别。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告知本人继续妊娠的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评估确诊,指导实时终止妊娠。

  6.高危救治。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会诊与救治工作,并对下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不得推诿、拒绝收治急危重病人;由分管院长牵头,成立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的新生儿、产科急救小组,承担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同时要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认真梳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健全诊疗预案,建立孕产妇用血等保障机制;定期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专项培训和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特别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要启动呼和浩特市危重孕产妇救治机制,协调专家组和血站联动机制,指导参与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1.专项管理。制定完善辖区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针对高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与县医院的协作与沟通,协助基层处理重症高危孕妇的转诊,重危孕产妇抢救的联系及协调工作,落实监护措施。

  2.监督指导。建立定期质量控制制度,每季不少于一次;强化高危孕产妇筛查、追踪随访、转诊管理的监督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演练,确保管理到位。

  1.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对辖区育龄待孕妇女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宣传,动员孕妇在孕13周前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建册,孕13周前在建档的助产机构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监测。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均应按照《孕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内容对首诊孕妇进行筛查,县医院每次孕期保健检查时都要做妊娠风险动态评估。

  2.各乡镇卫生院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孕妇妊娠风险筛查,查出高危及时登记、上报,填写妊娠风险筛查单到县医院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指导定期产前检查。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个体诊对所有就诊的育龄期妇女,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疑似怀孕或者已经怀孕(包括外来流动孕产妇)的妇女,及时推送到县医院进行孕早期检测,并上报到武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首次发现孕产妇高危因素的医疗机构,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按照妊娠风险分级进行颜色标识,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登记,进行正确处理并定期报告。同时,应告知孕妇高危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1.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的高危孕产妇,县医院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于每月14号和28号报告到武川县妇幼健康工作群;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登记管理,3日内上报到县妇幼保健机构,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要求到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同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注意患者隐私保护,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24小时内向县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将此类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反馈到孕产妇常驻地妇幼人员(包括呼市范围内其它旗县区交换信息和辖区内评估的信息),落实属地随访管理。

  2.各乡镇卫生院每月的14号和28号将辖区内高危孕产妇动态随访管理信息报告县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上报市妇幼保健机构。

  3.个体诊发现疑似怀孕或者已经怀孕(包括外来流动孕产妇)的妇女,及时报告武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负责辖区内怀孕妇女孕情摸底及高危初筛,同时向孕妇及家属宣传产前检查的重要性及住院分娩,对筛查情况总结上报。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负责登记、随访高危孕产妇,宣传孕期保健知识,对拒绝管理、失访者要及时向妇幼保健中心上报。

  3.县医院对管理的高危孕产妇信息进行登记建卡,根据高危情况进行治疗或者转诊,对失访者,上报妇幼保健中心,由妇幼保健中心协助追访。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汇总全县高危孕产妇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及上报。

  5.进一步强化高危孕产妇的报告、追踪、随访制度。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随访,重点指导孕产妇保健及相关注意事项。

  2.乡、县两级医疗机构都应承担高危孕九游娱乐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任务,县医院主要负责县内危重孕产妇的急救。

  3.县医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或产程中发现滞产、难产等情况,并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立即转送至上级急救中心进行救治,转诊时应由知情医师和有一定产科急救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护送,转诊途中做好病情观察,做好交接工作,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的,要启动本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同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县卫健委,请求上级援助,全力救治。

  1.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并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2.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标识登记,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3.对确诊的高危孕产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估,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上。

  4.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频次,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5.高危孕妇必须进行住院分娩,应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确保母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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