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6月13日对多数人来说,是平凡的一天,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奔走忙碌许久的、付诸满腔热情和心血的《将婚检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议》得到办理,这意味着,今后漳平市将推行免费“婚检”这一政策,让母婴的健康有了保障!这可是所有婚育家庭的一大“福音”啊!
自2003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沿袭多年的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的人文关怀。但由于宣传和认识上的误区,之后几年,参加婚检的人数从顶峰一下子降到冰点,自愿去婚检的人寥寥无几,很快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随之而来:自然流产、缺陷儿、先天性感染病、遗传病这一切,让身为妇幼保健院院长和妇产科医生的我感到十分痛心。
2006年6月份,在一次诊疗过程中,我发现一名已怀孕12周的孕妇在RPR检查时呈阳性,即“梅毒脂”。当把检查结果告知该孕妇时,孕妇那原本准备做妈妈的欣喜面容马上变得伤感万分又不知所措,这情景,让我连续几天心理都无法平静,因为孕妇将要面临的是一种舍弃新生命的痛苦抉择。而后,当我再去翻看产科门诊登记本时,更是感到震惊,从2006年1月份到6月份,在妇幼院产科门诊进行孕期保健的对象中,就有4位孕妇被查出“梅毒胎”。这在过去几年里,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那时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必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梅毒在婚检时会被查出,婚检部门会做出暂缓结婚的建议,因此梅毒患者怀孕的机率很低。可现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却接连检出几例“梅毒胎”,这将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多大的痛苦啊!
此时此刻,身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知道,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对家庭、社会及母婴健康、出生人口素质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必须要把这一问题再次反应出来,希望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解决。
为了能够提交一份具有说服力的建议,从2006年下半年起,我就开始了有关的调研工作。先是通过单位收集了一些基本资料,然后对一些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因为我很清楚,关键时刻只有用事实来说话,才能让政府和社会明白问题的严重性。
从那时候起,每天下午下班后,我匆匆忙忙吃完晚饭,便雇上摩托车前往乡村,到刚出院不久的产妇家,到部分新婚不久的家庭进行走访,也走访了部分因在产前检查中发现一些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传染病而不得不放弃继续怀孕的家庭。在走访过程中,我被倾盆大雨淋得全身湿透过,因天黑路滑摔倒过,因乡村小道纵横交错迷路过但我心里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为了群众的利益我必须坚持,必须真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必须把群众的心声反映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时间的走访调研,我切实地掌握到了大量的资料,并更加坚定了婚检的必要性。在2007年初召开的漳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龙岩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我向大会提交了《将婚检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出了婚九游娱乐检是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不仅仅是做健康检查,更重要的是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和家庭建立一个有益于安全、有益于健康、有益于婚姻和谐美满、有益于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平台。建议政府应努力创造条件,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用解决公共卫生的方式来解决婚检问题,实现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在全社会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这才是对后代负责对社会和谐负责的表现。很快,这建议有了令人振奋的结果,漳平市政府很快就作出反应,通过了《漳平市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宣传、民政、卫生、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妇联等部门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部门在免费婚检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这时,悬在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才落了地。我将牢记“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宗旨,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继续为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建言,及时反映群众、社会所提出的问题和民情民意,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为老百姓谋求更多的利益。这,将是我始终追求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