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申办或签注)的广州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2.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预约步骤:健康助手——妇幼健康——婚前孕前产前预约填写登记信息,预约管辖街道、检查日期和医院。街道、居委会审核预约相关信息,群众可在原路径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街道、居委现场办理,领取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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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医学检查后,定点服务机构对目标人群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根据评估结果将目标人群分为一般人群和风险人群。
同时,对目标人群提供优生咨询、叶酸或避孕药具发放,并对检查结果异常者和风险人群指导其进一步检查、治疗、转诊和跟踪随访等服务。
为了保障母婴安全、促进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成长,居住在广州市的孕妈妈可以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
孕妇在孕13周前扫码穗好孕,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立《广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篇》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社区医生会在孕16~20周、21~24周为孕妇提供1次孕中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社区医生在孕28~36周、37~40周为孕妇提供1次孕晚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产妇出院后1周内,社区医生会到产妇家中进行免费的产后访视(产妇也可在出院后主动联系社区医生提供服务)。
孕产期有异常情况的产妇,建议回原分娩医院检查。正常产妇可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乘客打开官方APP,进入电子妈咪徽章界面,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怀孕证明资料提交现场审核的站点,或进入【广州本地宝】,首页对话框回复【地铁】即可获广州地铁app下载入口最新线路图以及乘车优惠
2)乘客携怀孕信息纸质证明(医院病历/B超检查单/尿或血妊娠试验检查单任一诊断为已怀孕即可)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先前填报“提交资料站点’联系该车站工作人员;
3)地铁站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乘客提供的证明资料后,将资料交回乘客并上报管理人员于后台系统办理,审批通过后乘客再次进入界面即可使用;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含退休延缴人员)、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与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九游娱乐 九游娱乐官方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2.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
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